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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在三省全面试点

记者近日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在全国已试点五个城市的基础上,内蒙古、浙江、四川三省将全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等五个城市率先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预计通过3至5年的试点,到2025年前后向全国推广改革经验。

医疗服务价格指医院直接提供的医疗技术项目、设备设施服务的收费标准,但不包括药品费用和医疗耗材的费用。

过去,除财政投入外,公立医院收入主要靠药品差价、医用耗材差价和医疗服务费用。其中药品和医用耗材占大头。近年来,随着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落地见效,公立医院对医疗服务收入依赖程度逐年加深。

“医院和医务人员也越来越关心医疗服务价格。表面上,他们是关心价格涨不涨、涨哪些、涨多少的问题;实际上是关心医院能不能维持运行、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的劳动有没有通过价格反映出来。”业内人士指出,但对于广大群众来说,看病就医的支出毕竟是负担,他们不希望医疗服务大幅频繁涨价。

记者了解到,价格改革难点就在于,如何在医院医生的涨价诉求,与患者、医保基金的可承受力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中,达到保民生、促发展、推改革的目标。

国家医保局表示,价格改革是探索政府“管总量、定规则、当裁判”的新机制,把调不调、调多少、调什么、怎么调的技术性问题,与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系统性问题统筹起来,形成综合效应。

“调不调”要探索调价与否的总阀门与经济社会发展、医药费用增速、医保基金收支等因素联系起来。“

“调多少”要探索调价“预算”的宏观管理、确定规则和指标体系,力争实现公立医院控费和医疗调价总量双向挂钩。

“调什么”要引导医院靠服务质量吸引人、靠技术价值获得回报。

“怎么调”关键是调价“预算”怎么科学合理并均衡地落到具体项目价格上。

近年来,药品耗材价格降下来了,医院在努力降本增效,也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有利窗口,被形象地称为“腾笼换鸟”。

“这次改革试点希望与药品耗材的价格本身不再发生这种直接的关联。”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指出,药品耗材降价腾出空间,首先要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包括群众从降价直接得到实惠,也包括统筹用于支付集采结余留用、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以及调整现有医疗服务价格等,以满足参保群众对新药品、新技术的使用需求。

记者了解到,全国五个试点城市在三年试点期间,不断在上述几个方面进行摸索实践。五个试点城市已按新机制平稳实施两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一批价格处于低位、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上调,包括护理、手术、中医等,同时设备物耗占比为主、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有所下降。蒋昌松指出,有升有降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一个总体的方向,这样正面回应对医院、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认可。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符合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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