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12月8日晚间披露关于签订《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浙商证券拟合计受让国都证券约19.15%股份。
根据公告,浙商证券拟受让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2”)、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3”)、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4”)、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5”,与“转让方1”、“转让方2”、“转让方3”、“转让方4”合称为“转让方”)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5.2820%、4.7170%、3.7736%、3.3089%、2.0639%股份,最终受让比例等交易方案以正式签署的最终交易文件为准。
如浙商证券从全体转让方合计受让的拥有表决权、提名权等完整股东权利的目标公司股份比例未能达到15.8365%,则浙商证券有权不进行本次交易,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浙商证券本次签订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相关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浙商证券公告表示,本次交易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源整合,发挥公司现有业务优势与国都证券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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